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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教学管理的通知
2013-08-05 14:43  

实践性教学环节是教学工作中重要一环,根据学校教务处《关于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教学管理的通知》,根据我学院的实践情况,特规定如下:

1、实践性教学环节是指教学计划书中列出的所有项目,包括认识实习、生产实习、专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毕业实习。

2、所有学生必须参加实践性教学环节;未参加者,其相应科目成绩不及格。

3、若学生提出分散实习,必须报学院部批准后方可实施;

4、分散实习的学生必须按以下顺序办理相关手续:

①提供接受实习单位的证明;

②向本课程的指导教师提出书面申请,指导教师签署意见;

申请书中应明确承诺遵守国家法律、学校的规章制度和企业的劳动纪律,不做任何违法乱纪的事,若有违反后果自负;承诺不做任何危险过激行为,保证自身人身安全;承诺一切费用自理;承诺按时完成实习任务,完成实习作业、报告(毕业设计),提供指导教师所需资料和实习单位鉴定意见;按时返校。

指导教师应对分散实习的学生进行电话答疑和实习指导。

(指导教师职责见学院有关文件)

③书面申请得到指导教师同意后,报请班主任签署意见。

班主任审批时应明确批示该生的交费情况;班主任应问明学生学业完成情况,若有需重修课程,需明确学校课程重修规定,对计算机、外语过级情况应重点提示;学生向班主任留下有效联学院电话(或方式),并承诺每周至少一次通过电话向班主任报到。

④指导教师、班主任同意后,报学院主任审批。

                                            材料与环保学院

                                          二O一二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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