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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督导工作细则
2013-08-05 14:25  

教学督导,是教育教学宏观管理的重要任务和手段。当前是深化学我学院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迫切需要,是维护正常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为配合学校督导工作的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成立我学院督导小组,代表我学院行政对本学院各教研室的教育工作和教学过程进行监督和指导的活动。帮助学院管理人员和教学人员,改进管理工作和教学工作,使学生在德智体各方面得到全面发展,以实现教学计划上规定的培养目标。同时推行教学基本规范,介绍先进经验,提高管理工作效率和教学工作质量。

一、督导小组的工作任务

1、监督和指导教研室对党的教育方针、学校及我学院颁布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2、深入课堂和教研室,密切联学院学生和教师,调查研究,听取学生和教师的意见和建议;反映教育教学活动中的先进经验和急待解决的问题。

3、对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作出慎密、科学、实际的分析和判断,向学院领导及相关教师提出积极的建设性的改进建议。

二、督导办法

1、督导的前提是视察,即全面了解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的情况和问题的实质。采用的方法有查阅教学基本文件、现场视听、检查教案和授课计划、调阅作业、个别谈话、开座谈会等。

2、考核评价是督导的重要环节。根据已经掌握的事实材料,加以考核,以评价工作效率,教学质量,业务水平,学风现状,成绩高低,指出工作的优点和缺点。

3、指导是督导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视察考核以后,必须给督导对象或学院部领导交换意见,以达到肯定成绩、表扬先进、批评错误、克服缺点的目的。

4、要关心和爱护实习试教和担任教师工作不久的新同志,各教学部门可商得督导室同意,有针对性的多视察个别教师的课或其他教学工作,帮助这些教师尽快过好教学关,成长为受学生欢迎的教师。

5、对于因教学能力或师德水平不宜留在教学岗位上的个别教师,督导小组首先向学院院长提出加强视察考核的建议,以批准同意后,会同督导员一道,对该教师的教学工作(备课、授课、作业批改、辅导、实验实习指导等)进行视察,并注意听取学生和相关课程教师意见后,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决定是否调离教学岗位。对于经表决决定调离教学岗位的教师,由学院领导上报学校人事处。

材料与环保学院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

附:材料学院督导小组人员名单

督察小组组长:刘妙丽

督察小组组员:伏宏彬,杨东洁,张利英,刘晓华,刁家志

学院部秘书:杨岚 联学院电话:13882297608

教研室主任:

阳建斌 联系电话:13036660010

刘晓华 联系电话:13666208724

刁家志 联系电话:18981906327

刘妙丽 联系电话:13880131192

邹绍国(实训中心):联系电话:13683448400

学生信息员:各班学习委员

材料与环保学院

二O一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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