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委员会
党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日常工作的领导机构。
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
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
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
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应当自觉接受上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监督,加强互相监督。
©2010 CDTCINFO. All rights reserved 材料与环保学院 地址:成都犀浦泰山大道186号 电话:电话:028-87846392,邮箱:cdfz-rhx@163.com技术支持:信息化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