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的设置
党支部设置一般以单位、区域为主,以单独组建为主要方式。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连(中)队以及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支部。
党支部党员人数一般不超过50人。
规模较大、跨区域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专业市场、商业街区、商务楼宇等,符合条件的,应当成立党支部。
为期6个月以上的工程、工作项目等,符合条件的,应当成立党支部。
©2010 CDTCINFO. All rights reserved 材料与环保学院 地址:成都犀浦泰山大道186号 电话:电话:028-87846392,邮箱:cdfz-rhx@163.com技术支持:信息化管理中心